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全力培植涵养税源,强化税源监控,特别是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收稽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全力保障“三保”和民生领域重点支出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将“三保”支出放在预算安排的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按照国家及省保障范围和标准,将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三是强化资金统筹,按照“基本支出按月付、项目支出按需付”的原则,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紧兜牢“三保”支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