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财政、公安部门“放管服”改革,省财政厅已全面启动财政机打票据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交通违法缴款是属于非税收收入,按照财政部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要求,财政部门仅提供电子票据,若需要纸质票据可以直接下载电子票据打印或到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地点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