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坚持不懈治理环境污染,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力攻坚,守护碧水蓝天净土,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体更洁净。严格落实“断面长制”、“河长制”、“湖长制”责任,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16个国省考断面15个达到考核标准(未达标的石梁河水库欢墩南断面主要受山东影响),达标率为93.7%。
空气更清新。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东海县大气管控十条措施内容,提高科技治污能力,努力实现PM2.5年均浓度值不高于41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不低于80.8%的目标任务,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PM2.5年均浓度值为39.7微克/立方米,达到考核目标。
土壤更安全。全面推进生态修复,精准确定生态功能分区,将各类开发活动严格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严格落实《东海县打击非法转运固体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在全市率先通过省级验收。
2022年,我们将坚持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厚植生态之绿、厚植生产之绿、厚植生活之绿,加快实现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控;强化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深入推进工业窑炉综合整治,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使用。巩固深化“到源、到人、到岗、到事、到时”各级大气点位长责任,建立闭环工作模式,确保大气指标完成省市要求。
二是加强重点河流管控,推进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消除污水直排、管网空白区,确保国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推进城、镇、村三级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深化流域污染防治,在面上推进污水治理。
三是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环境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与处理。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填埋行为,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新年度我们将笃定前行,锐意进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我县实现“后发先至”“强富美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