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单位 | 东海12345 | 上报时间 | 2025-09-16 10:06:16 |
反映人姓名 | 先生 | 反映人电话 | 保密 |
反映人地址 | 东海县 | ||
反映 事项 摘要 |
咨询:东海县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申请廉租房,工作人员告知其是农村户口,不符合申请条件。 |
||
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
经了解,我单位处理内容如下,1.依据《关于印发东海县全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的通知》,2014年1月起,东海县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合并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2.依据《关于调整2025年住房保障有关标准的通知》,我县公租房申请条件中“申请人需县城区城镇户口且连续居住满3年”。反映人为曲阳镇前张谷村村民,其户口性质为村集体户口,不符合城镇户口要求,不具备申请公租房资格。 |
||
领导审批意见 | 同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