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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务纪检监察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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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东海12345 上报时间 2025-04-13 10:55:12
反映人姓名 先生 反映人电话 保密
反映人地址 东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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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海县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如何处置,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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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县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如何处置,是否收费(收费标准)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委【2023】88号)》文件中相关内容执行。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因建设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不得倒入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站。居民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垃圾,应当堆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场所:东海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址:牛安路南150米)。 收费标准:依据东海县发改委文件(东发改委【2023】88号)文件的要求,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拆迁)建筑垃圾处理费按建筑面积征收,收费标准2.4元/平方米进行执行。渣土办联系电话:85070116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审批意见 同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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