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单位 | 东海12345 | 上报时间 | 2025-03-09 10:30:57 |
反映人姓名 | 先生 | 反映人电话 | 保密 |
反映人地址 | 东海县 | ||
反映 事项 摘要 |
咨询,东海县康泰公馆小区开发商把地上车位售卖给业主,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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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
相关部门回复:关于车位问题,依照《物权法》第74条、《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映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第6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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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意见 | 同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