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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务纪检监察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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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东海12345 上报时间 2024-01-04 09:21:36
反映人姓名 先生 反映人电话 保密
反映人地址 东海县
反映
事项
摘要
咨询东海县独生子女补贴的问题。
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已告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 生育(收养)一个女孩,年满50周岁持独生子女证即可申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等年满60周岁之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2. 生育(收养)一个男孩,年满60周岁持独生子女证即可申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元; 3. 失独家庭持相关证件办理特扶补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0元; 4. 独生子女残疾,残疾类别不限,等级为三级及以上即可申请特扶补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0元. 5.手术并发症(因计划生育导致身体疾病)经指定医院鉴定,确定等级,三级为每人每月200元。服务对象表示满意。
 
领导审批意见 同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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