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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务纪检监察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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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东海12345 上报时间 2023-11-08 11:12:10
反映人姓名 先生 反映人电话 保密
反映人地址 东海县
反映
事项
摘要
咨询:东海县中学教室内的监控家长是否可以时时查看
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2023年11月8日11时电话联系服务对象,告知办理结果为: 根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是没有办法调阅其他单位的监控资料的,调阅监控资料需公安机关或者其他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才可以调阅。 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的范畴,属于证据的种类之一。只要是客观,原始的监控资料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学校同意向家长提供监控录像,也要遵循学校规定和法律法规,保护学生隐私。因此,家长在查看监控录像时,应该尊重学校的管理和隐私保护原则,不得将录像内容外传或滥用。 法律依据: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可以使用、调取技防信息的单位,调取、使用相关技防系统的信息资料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如实提供。 第四十一条:执法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复制或者调取有关信息资料。发生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事件调查、处置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阅、复制或者调取有关技防系统的信息资料。
 
领导审批意见 同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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