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单位 | 东海12345 | 上报时间 | 2022-12-06 |
反映人姓名 | 先生 | 反映人电话 | 保密 |
反映人地址 | 东海县 | ||
反映 事项 摘要 |
东海县各个学校:1、收取的课后延迟费用(300元/学期)是否合理。2、学校收费后是否应该开具发票。3、所收款项的去向。请相关部门回复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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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
服务对象来电咨询关于东海县各个学校:1、收取的课后延迟费用(300元/学期)是否合理。2、学校收费后是否应该开具发票。3、所收款项的去向的问题。接交办件后,东海县教育局已于12月8日16时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了解诉求。12月8日16时告知办理结果为:东海县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出台《关于制定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在延时服务期间为学生提供作业辅导、社团活动、专题教育等内容,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所收课后服务费全部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报酬分配。服务对象对答复结果表示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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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意见 | 同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