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单位 | 东海12345 | 上报时间 | 2022-12-01 17:36:43 |
反映人姓名 | 先生 | 反映人电话 | 保密 |
反映人地址 | 东海县 | ||
反映 事项 摘要 |
服务对象(先生)咨询:其是东海县牛山街道茅墩村新海巷的商户,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上门收了一项垃圾处理费,服务对象咨询是否有此项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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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
根据东政法【2002】153号文件要求:对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等对象,均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是用于垃圾收集、运输、集中处理和相关设施建设的费用支出。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税务部门委托城管环卫部门统一上门负责征收,未经授权的其它任何单位没有权力征收。行业垃圾处理费标准:1、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等,按实际床位征收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床每月6元,按实际床位数的70%征收。2、单位或个人家庭装潢的,按装潢面积一次性征收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元。3、餐饮业为每平方米每月0.60元,其中30平方米以下每户每年216元,面积包括餐厅和操作间。4、小型超市、小型教育培训机构、小型娱乐场所、照相馆、服饰、办公文具、电脑耗材、五金材料、车辆销售、维修、理发及美容店,五金水暖、网吧、药店、门诊或诊所、房地产售楼处、珠宝店等商业、服务业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30元,30平方米以下每户每年108元。5、舞厅、保龄球馆、健身房等的娱乐业,每平方米0.20元,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1000元。6、摊点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摊点占道长度每米每日0.5元。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四条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无论谁产生的垃圾最终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所以,垃圾费的征收符合国家倡导的“谁产生,谁付费”的环保原则。所以需要交。 是我们宣传不到位。感谢您对我们征收工作大力支持以及提出宝贵意见。同时希望您能大力宣传收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重要性,争取得到广大商户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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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意见 | 同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