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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务纪检监察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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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东海12345 上报时间 2022-11-14 09:12:02
反映人姓名 先生 反映人电话 保密
反映人地址 东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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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摘要
服务对象先生来电反映,东海县黄川镇街南边的庄上不给其出摊,咨询不给出摊的原因,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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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服务对象反映的东海县黄川镇街南边的庄上不给其出摊,咨询不给出摊的原因,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东海县黄川镇已于2022年11月10日17时10分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了解情况,2022年11月14日09时07分告知办理结果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它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的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摊呢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来办理审批手续。
 
领导审批意见 同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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