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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务纪检监察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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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东海12345 上报时间 2021-12-06 10:09:12
反映人姓名 先生 反映人电话 保密
反映人地址 东海县石梁河
反映
事项
摘要
咨询东海县石梁河镇东山后村居民,刚从监狱出来三个月,目前生病胃出血,独自抚养三个孩子,分别为孩子二年级,六年级还有初二,服务对象表示无法支付医药费和孩子学费,咨询是否有相应的补贴,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于2021年12月01日14时44分展开调查。经了解,12月3日12时08分,处理结果为,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可申请最低生活补助;若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的1-1.5倍之间及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可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若有大额支出,并符合相关条件,可申报支出困难型家庭;若有残疾,达到重残标准,可根据家庭情况申报残疾补助。已告知服务对象若符合以上条件,可递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教育补助可咨询学校相关政策。
 
领导审批意见 同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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