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单位 | 东海12345 | 上报时间 | 2021-12-06 10:09:12 |
反映人姓名 | 先生 | 反映人电话 | 保密 |
反映人地址 | 东海县石梁河 | ||
反映 事项 摘要 |
咨询东海县石梁河镇东山后村居民,刚从监狱出来三个月,目前生病胃出血,独自抚养三个孩子,分别为孩子二年级,六年级还有初二,服务对象表示无法支付医药费和孩子学费,咨询是否有相应的补贴,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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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
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于2021年12月01日14时44分展开调查。经了解,12月3日12时08分,处理结果为,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可申请最低生活补助;若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的1-1.5倍之间及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可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若有大额支出,并符合相关条件,可申报支出困难型家庭;若有残疾,达到重残标准,可根据家庭情况申报残疾补助。已告知服务对象若符合以上条件,可递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教育补助可咨询学校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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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意见 | 同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