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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务纪检监察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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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东海12345 上报时间 2021-10-19 10:31:55
反映人姓名 女士 反映人电话 保密
反映人地址 东海县
反映
事项
摘要
服务对象女士咨询:其在东海县天一居小区购买了房子,没有装修没有入住,咨询是否需要交物业费,请相关部门回复告知。
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东海县住建局于2021年10月19日10时31分联系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后,根据《东海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从房屋买卖合同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6个月以上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在空置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其物业服务费按合同规定的百分之七十交纳。住建局已经向服务对象作了相应解释。
 
领导审批意见 同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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