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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务纪检监察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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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东海12345 上报时间 2020-11-18 09:26:05
反映人姓名 姜女士 反映人电话 保密
反映人地址 东海县
反映
事项
摘要
服务对象姜女士来电反映:其在2014年11月份生的二胎,11月18日到东海县计生办补办二胎准生证,工作人员称无法补办,但上海那边规定如果小孩没有准生证,之后将无法在上海上学,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请相关单位给予处理
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201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二孩可于当年度进行准生证补办,超过该时间节点没有办证的无法补办。我街道计生办又专门向卫健委咨询,答案一致。我街道于11月24日下午多次联系服务对象,计生站表示可以如实出具其符合生育政策但没有办理准生证的证明,服务对象不满意。

领导审批意见 同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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