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单位 | 东海12345 | 上报时间 | 2019年4月22日 |
反映人姓名 | 先生 | 反映人电话 | 保密 |
反映人地址 | 东海县 | ||
反映 事项 摘要 |
服务对象朱先生反映东海县和平路实验中学7年级(17)班,英语老师汤老师很优秀,英语教育相当正确,布置的作业适量,不存在过量布置作业的情况。 |
||
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
接交办件后,东海县教育局已于2020年4月22日11时36 分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电话联系),了解诉求。4月22日14时42分告知办理结果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属实,该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控制作业量,深受家长、学生好评。服务对象对答复的结果表示满意。 |
||
领导审批意见 | 同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