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单位 | 东海12345 | 上报时间 | 2020-08-01 17:02:51 |
反映人姓名 | 女士 | 反映人电话 | 保密 |
反映人地址 | 东海县 | ||
反映 事项 摘要 |
服务对象(女士)反映其孩子当时第一志愿报的是东海县第二中学,录取分数线是415.1分,而孩子考了415分,咨询是否可以协调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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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
接交办件后,第二中学于2020年8月1日下午4点05分,电话联系服务对象,了解其诉求,当场告知办理结果为: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高中段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所有高中只能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招生录取库内名单录取学生。因该考生成绩不够市教育局划线,不在我校录取库内,故学校无权协调录取该考生。服务对象对学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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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意见 | 同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