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单位 | 122民生热线 | 上报时间 | 2020-01-23 09:23:23 |
反映人姓名 | 李先生 | 反映人电话 | 保密 |
反映人地址 | 东海县经济开发区 | ||
反映 事项 摘要 |
服务对象李先生反映2019年11月17日通过东海县经济开发区富华东路锦才劳务公司到南京上班,没有合同,该公司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月薪7000元左右,但是实际月薪3000元左右,现在投诉该公司欺骗,请相关部门对该公司予以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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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
东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月2日12点05分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了解诉求。2020年1月3日下午15点45分与反映人电话联系,服务对象一直不接电话,向服务对象发送信息告知其尽快与我们联系,服务对象晚上回信息,并打来电话。经了解,服务对象于2019年11月17日经东海县富华劳务派遣公司介绍到南京一物流公司上班近一个多月,并与当地一劳务公司签订了派遣协议,现月工资3000元左右。服务对象认为收到东海县富华劳务公司欺骗,说当时东海公司工人员曾口头承诺月薪7000元左右,收入差距较大,气不过才打热线电话投诉。经查,服务对象所表述的东海县富华劳务派遣公司并未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登记备案,未取得合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手续,属于不合法劳务公司,近期我局将依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处取缔在东海县范围内不合法、不规范的国内劳务派遣结构,清理整顿劳务派遣市场。服务对象对给予答复表示满意。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关注此事件的后续处理协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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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意见 | 同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