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单位 | 东海12345 | 上报时间 | 2020-02-22 09:28:05 |
反映人姓名 | 先生 | 反映人电话 | 保密 |
反映人地址 | 东海县葛宅村 | ||
反映 事项 摘要 |
服务对象先生来电反映:东海县东开发区葛宅村葛洪宝把房子卖给东海县人,此户人家经常下午出行,半夜回家,无需通行证就能随意出行,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来电信息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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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
接交办案件,葛宅村在接到反映后,具体的处理情况如下:葛宅村葛洪宝(应该是恒)位于311国道葛宅桥西侧,该房子6 层,1、2、3层无人居住,4层住城管局人员,5层住县委统战部人员,6层住烧烤人员,已到现场同葛恒宝对接,要求不得影响周围邻里休息,疫情期间将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无外来人员在此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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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批意见 | 同意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