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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务纪检监察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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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东海12345 上报时间 2020-03-21 10:09:46
反映人姓名 高先生 反映人电话 保密
反映人地址 东海县
反映
事项
摘要
服务对象高先生反映:1.28号在东海县远洲城市广场1楼苹果专卖店买了苹果11,机子使用五分钟就发热,买的时候店家承诺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但是因为疫情一直到现在才开始营业,错过了退换的时间,店家以此为由不予退换,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3月19日,9:21分、9:29分我局电话联系服务对象,未接电话,10:21分,我局电话联系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后,询问服务对象到现场进行调解,服务对象表示同意,经现场调解,被诉方表示公司规定要先进行手机检查,如果是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同意退款退货,服务对象表示同意进行检测,同意服务对象的建议,我局离开现场后,服务对象来电话表示由于保修卡弄丢了,被诉方不同意给退货,11:40分,我局电话联系被诉方,经调解,被诉方表示同意给检修,如果有质量问题,同意退货退款,3月20日8:51分,我局电话联系被诉方,被诉方说在3月19日下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诉方将服务对象的手机以4600元的价格卖过二手手机店铺了,同时被诉方再额外给被诉方补400元钱,3月20日9:08分我局电话联系服务对象,确认调解结果,服务对象表示双方达成和解,已经收了5000元钱,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领导审批意见 同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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