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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务纪检监察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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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122民生热线 上报时间 2018-04-16 08:58:51
反映人姓名 先生 反映人电话 保密
反映人地址 1893666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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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摘要
来电人先生举报驼峰曹浦村子东面有一段修路的东面有两三百米有个厂房里面生产塑料颗粒,气味非常大,希望处理之前反映的事项反映人打电话来又不反映了
事项
处理
反馈
结果

接单后,执法人员前去调查,勘察现场。项目于20155月份左右建成投产,基本生产工艺是:原材料)—切碎清洗—加热熔化—颗粒机生成—颗粒。经查,该厂没有环保审批手续,也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针对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手续,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项目擅自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对该企业下达《东海县环保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责令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施关闭。责令该厂将厂区剩余的原材料清理干净,转运至有资质固废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因平台未留下联系方式处理情况无法及时回复举报人。

领导审批意见 同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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