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 | 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理日期 | 2026-05-19 20:54:25 |
| 反映时间 | 2026-05-14 | 事件编号 | DH072226051406655 |
| 反映 内容 |
咨询,东海县桃林镇全款购买的门面房为何不给办理不动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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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 结果 |
经了解,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结果为: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核查,东海县桃林镇隆城小镇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暂未向中心提交该小区商业部分不动产首次登记(俗称“大证”)办理申请。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令第6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上述法条,不动产登记严格遵循“先首次登记、后转移登记”原则,开发企业须先完成首次登记,该中心收到完整合规材料后,依规办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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