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 东海县公安局 | 办理日期 | 2025-09-09 08:53:16 |
反映时间 | 2025-09-04 | 事件编号 | DH072225090403394 |
反映 内容 |
咨询:东海县平明镇渔林村6组单学荣,个人是否可以成立打狗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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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结果 |
经了解,"1.个人无权自行组织""打狗队"",对流浪动物的管理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应由地方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如公安机关、城管部门或动物防疫机构)依法实施。私人采取暴力手段处置犬只可能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合法途径:遇到流浪狗问题可以当地城管 部门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如需捕抓,应由专业机构使用人道方式处理,社区可通过物业或业委会与正规动物救助组织合作;3.动物保护要求:即使对危险犬只的处理,也应遵循《动物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