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 住建局 | 办理日期 | 2024-03-11 14:26:39 |
反映时间 | 2024-03-10 | 事件编号 | 202403100370 |
反映 内容 |
咨询,东海县祥泰海陵府,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是否允许开发商售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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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结果 |
说对于小区车位售卖问题,对于售卖问题,规划部门批准的海陵府小区地下车位618个,地上车位154个。依照《物权法》第74条、《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第64条规定“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