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 市场监管局 | 办理日期 | 2022-03-07 14:43:21 |
反映时间 | 2022-03-09 | 事件编号 | 202203050220 |
反映 内容 |
服务对象(先生)来电咨询:东海县牛山街道御府豪庭物业收取物业费,是否需要单独收取电梯费用,希望相关单位能够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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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结果 |
接交办件后,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3月7日电话联系服务对象,向其解释服务对象反映的电梯费用实际为电梯运行电费,依据《东海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电梯运行产生的电费,物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预收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实际费用。服务对象表示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