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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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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人社局 办理日期 2021-02-02 16:29:51
反映时间 2021-02-02 事件编号 202102010220
反映
内容
服务对象先生来电咨询:东海县人才公寓申请需要什么条件?请相关部门给予回复
处理
结果
东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2月2日10时20分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了解诉求。人才中心于2021年2月2日10时20分,告知处理结果为:我县入住人才公寓条件:一、全职在我县企业或研发机构工作;二、“双一流”高校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三、外市籍。对符合优秀人才引进条件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企业就业给予为期三年的生活补贴,每月1500元,外市籍自行租赁住房的再给予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每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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