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 李埝乡 | 办理日期 | 2020-02-20 10:02:11 |
反映时间 | 2020-02-17 | 事件编号 | 202002170355 |
反映 内容 |
服务对象王先生来电反映其是东海县李埝乡石寨村的村民,要回杭州上班,企业已经开了复工证明(有企业盖章),服务对象表示杭州的复工文件都是在网上申请的,而且都是都没有公章的,村里因没有盖公章所以不放行,请相关部门处理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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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结果 |
2020年2月17日下午13点58分接到交办件后,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了解诉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村委会已经告知其履行承诺书等相关手续后可以放行,请服务对象到村委会咨办理。2020年2月18日上、午11点38分左右电话回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