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 石湖乡 | 办理日期 | 2019-08-27 16:26:46 |
反映时间 | 2019-08-21 | 事件编号 | 201908210054 |
反映 内容 |
服务对象先生来电反映其是东海县石湖乡大娄村5组庄何平,其因病(癌症)两次手术现在已经躺在床上不能动,想办理大病救助。但是乡里面的民政所工作人员说钱没有花到位,不能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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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结果 |
根据民政、村委会调查服务对象叫庄和平,2017年患肠癌,因当年没有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所以不符合当年的救助条件。2018年治疗花费壹万多元。2019年7月去南京做手术治疗,总计花费4、2万多元,因没有及时办理转院手续,医保局暂时还没有核定报销数额。庄和平家庭6口人,本人患病,孙子女尚小,其他三人均为劳动力,儿子、儿媳常年在外地务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二倍以上。综上所述,该户虽患重病,但是没有积极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没有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及时报销医疗费,家庭收入较高,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因病致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