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东海县“12345”在线
回音壁
浏览次数:
承办单位 东海县物价局 办理日期 2018-09-02 15:47:14
反映时间 2018-08-23 事件编号 201808230041
反映
内容
东海县城区居民反映东方体育场南门向东五十米黄金广告传媒收物业费过高,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处理
结果
物价局已于服务对象电话联系了解情况,服务对象表示他租的是东方体育城的门面房,物业收取0.8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我局已经告知门面房物业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对象表示满意。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