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 环保局 | 办理日期 | 2018-03-10 17:45:14 |
反映时间 | 2018-03-01 | 事件编号 | 20180301000011 |
反映 内容 |
先生(匿名)反映东海县牛山镇郇圩村245省道边上,杨永盛石材厂违规违建,并且生产的东西存在环境污染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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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结果 |
接单后,3月1日执法人员前去调查,勘察现场。该石材加工厂主要生产设备是一台切割机,还有打磨机,雕刻机等。经查,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该厂有生产的痕迹。我局下达了《东海县环保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厂进行整改,我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企业现场监管力度,做好环境后督察工作。因举报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无法及时与信访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