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村专干成长空间
来信时间:2024-09-26
办理时间:2024-09-27 15:00:00
处理部门:组织部
办件编号:202409261128100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请问作为一名兴村专干,我们成长和发展空间在哪里?
处理情况:来信人您好,我县自2019年以来,共招聘兴村专干460人。关于兴村专干的基本工资待遇问题在招聘公告第八项“任职、待遇及管理”中非常明确:
1. 任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聘用,由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村书记基本报酬的0.5倍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2. 待遇。聘用人员基本报酬待遇根据《东海县村干部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东委办〔2019〕71号)文件规定,按村书记基本报酬的0.9倍执行,并建立报酬待遇增长机制;保险参照村书记的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集中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考核报酬由相关乡镇(街道)视实际情况执行。
3. 管理。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建立健全坐班、考勤、请假等制度。考核分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进行奖惩、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择优重用。对有创业项目的,将给予政策扶持。
4. 聘期换届。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必须参加集中换届选举。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后,报酬发放渠道不变,当选正职的按正职标准发放,不是正职的按原标准发放。
招聘公告中明确“建立报酬待遇增长机制”“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择优重用”,为兴村专干提供了成长空间。并且规定“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必须参加集中换届选举。”,明确各乡镇要积极把兴村专干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在配备村党组织书记时也优先考虑兴村专干,目前我县已经有27名优秀兴村专干走上村党组织书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