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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海县看守所不能接收信件的疑问
来信时间:2024-07-31
办理时间:2024-08-02 12:13:56
处理部门:公安局
办件编号:202407311213560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家属是有权可以与羁押人员通信的,之前也打电话咨询过,答复是可以的,可为什么信件到了看守所,工作人员拒绝签收呢
处理情况: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情况如下:根据《看守所条例》和《看守所执法细则》规定,在押人员通信必须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与近亲属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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