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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来信时间:2023-01-03
办理时间:2023-01-05 16:04:25
处理部门:公安局
办件编号:20230103160425246
来信内容
县长您好,我看到我们从2022年1月起改为城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着春节是一年中最重要的传统节日,建议能否将除夕和大年初一两天改为限时燃放烟花爆竹。
如:(除夕和大年初一两天,早6点至晚10点限时燃放烟花爆竹,此外时间段禁放)。
处理情况:来信人: 您好!经公安局反馈,经联系治安大队核查,今年按照2022年通告继续执行,您可在禁区范围外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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