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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问题咨询
来信时间:2022-07-02
办理时间:2022-07-03 10:05:19
处理部门:人社局
办件编号:202207021005190
来信内容
领导好:我是一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党派人士,2016年前违反计生政策。现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定》,《决定》指出,优化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生三个子女,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请问领导,2022年我能否进行正常的职务晋升?
处理情况:来信人: 您好!经人社局反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如果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则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晋升,反之则正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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