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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安装红绿灯
来信时间:2022-03-08
办理时间:2022-03-10 14:57:55
处理部门:
办件编号:2022030823575598
来信内容
县长你好:
我作为石湖乡驻地一个公民求你一件事,那就是我迫切的希望在石湖乡驻地乡政府东边那个路口安装一个红绿灯,我为什么会有这么个想法呢?是因为我就住在这个地方,况且我在这个地方住了近三十年了,之前这个牛桃路上车辆不是很多,也不会给我们周边居民带来什么危险,但是近几年来牛桃路上的车辆太多了,况且开车人的疯狂程度也在剧增,这样就给我们石湖街道上的居民带来不安全因素,所以我恳切希望县委县政府领导能和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一下,在这个路口安装一个红绿灯,且还有要在464省道和牛桃路交汇的那个红绿灯往西直至石湖中心小学西全段限速四十公里,还要安装超速摄像头来确保我们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说点题外的话,如果你们领导不相信我说的话,可以问一下石湖交警中队和石湖乡人民政府,要么我们县委县政府可以派媒体来这个路口体验一下这个路口的车流量。最近五年内的春节前这个路口都要堵车的,如果有了红绿灯,我相信就不会堵车的。我相信在我们县委县政府的英明领导下会满足我一个小小的公民一个小小的提议。
处理情况:来信人您好,您的建议经县公安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实地察看,结合路口车辆流量、安全状况、路口条件、通行数据等多方面情况分析,依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的规定,同时,该路口目前作为连接洪庄、桃林等西部乡镇的主要干线公路,需要保障公路承载力及通行效率,综合考虑,该路口暂未达到必须设置红绿灯的条件。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规定,限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路段不应安装测速设备,来信人反映的道路是石湖乡中心道路,按照相关规定,车辆行驶限速应为每小时40公里,故不符合电子警察安装条件,对于限速标志安装问题,近期将对限速标志牌进行安装。 为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针对来信人反映的情况,我县将继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打造“便捷、安全、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群众交通驾乘的安全感与舒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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