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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石湖乡石湖村接送孩子三轮车通行问题
来信时间:2021-03-01
办理时间:2021-03-03 11:38:37
处理部门:石湖村
办件编号:202103021238370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2021年3月2日中午,家里在石湖村里用一辆三轮车接送孩子放学,在经过S464峰泉公路和白石线交界处,三轮车被交警人员扣留,给接送孩子上下学造成严重阻碍,每天都有若干家庭需要接送孩子上下学,容易造成非常不良的社会影响。接送孩子的范围是在石湖村的内部,从石湖村三组接送到石湖小学所在定。

请协助相关部门了解一下,一,最快速度把车辆归还。二,三轮车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可以在村内行驶?跟哪个部门沟通?谢谢!
处理情况:来信人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交由相关单位处理,请你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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