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发控告东海县实验中学在校老师违规补课并收取高额费用
来信时间:2024-07-15
办理时间:0000-00-00 00:00:00
处理部门:
办件编号:202407151630080
来信内容:
东海县实验中学七年级13班,14班数学老师孙春梅,强制要求学生在每个周五放学后留校一个半小时补课,收取补课费(现金每学期每人1600元),两个班近150个人,学习效率低下,又不敢不参加,怕打击报复孩子。望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解决.全校都知道这两个班的补课事情,校长也知道。
处理情况:来信人:您好!经教育局反馈:收到县长信箱来信后,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立即安排相关科室对来信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来信人反映的主要问题。来信人反映东海县实验中学在校老师违规补课并收取高额费用。东海县实验中学七年级13班,14班数学老师孙春梅,强制要求学生在每个周五放学后留校一个半小时补课,收取补课费(现金每学期每人1600元),两个班近150个人,学习效率低下,又不敢不参加,怕打击报复孩子。望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解决。全校都知道这两个班的补课事情,校长也知道。二、反映问题处理情况。经查,服务对象反映教师为孙春美,是东海县实验中学在职教师,数学专业,本学期任七年级13、14班数学教学及13班班主任工作。由于现在正处在假期,不便要求家长、学生集中返校进行调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通过随机抽取家长进行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调查。经随机抽取7年级13、14班共16位家长,对接通电话的9位家长进行调查,9位家长都表示自己孩子没有在周五放学后被孙春美老师要求进行补课,也没听说或不清楚有其他孩子被孙春美老师要求补课的事情。同时,东海县实验中学针对反映该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在校进行有偿补课的举报,曾在暑假前成立了专项调查工作小组,对七年级13、14班的部分学生(因为6月30日学生返校未齐)以及随机选了三位家长进行了调查,无一人反映该教师存在有偿补课行为。对此,学校约谈了孙春美老师,该教师否认存在收费补课行为,并写下保证书;学校也对该教师做了进一步提醒,要时刻紧绷师德这根弦,不得有偿补课。三、反馈结果。接交办件后,县教育局于7月17日10时20分电话联系服务对象,机主表示不是自己反映的,也不清楚是谁留了自己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