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问题
来信时间:2021-11-30
办理时间:2021-12-02 10:17:01
处理部门:住建局
办件编号:2021113021170155
来信内容:
关于东海县晶都大道299号晶御中央晶苑小区内部道路全部改成消防通道,整个小区1032户居民没有一个地面停车位,非常影响生活与出行。
小区1、2、3、4楼和5、6、7、8楼之间的2个花园下面的地下车位,什么性质,属于什么车位,归属权是否归全体业主。
处理情况:来信人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经县住建局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从小区的设计总平面图纸中显示,晶御中央住宅地面部分并无停车位设计,无规划车位。地下车位分两个部分,分别为地下规划车位和地下人防车位,其中花园部分地下车位均地下规划车位。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归属由开发公司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方式约定。针对你的咨询,住建局已通过电话和你解释沟通了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