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来信时间:2026-06-26
办理时间:2026-06-26 14:43:00
处理部门:
办件编号:202606260835030
来信内容:
我母亲是外地人,现在在连云港定居,想将户口迁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处理情况:来信人您好,公安局回复:其母要由市外迁入,分两种情况:
一、迁入农村地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农村地区:
(一)投靠配偶,配偶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为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本人、子女、父母、(外)祖父母的;
(二)未成年子女及成年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投靠父母,父母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为被投靠人或其父母所有的;
(三)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四)公民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投靠迁入地成年子女的,且成年子女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五)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毕业不满2年迁回原迁出地的;
(六)公民在农村地区有产权住房的;
(七)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其未成年子女投靠农村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八)公民因离婚回原籍与父母共同生活2年以上(以离婚证登记时间为准)。
二、迁入城镇地区
外市公民因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户口迁入时,应向迁入地户籍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或者不动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二)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租赁私有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明由受理的租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查询打印。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在书面申请或申请表上签字同意落户的,可以申请投靠城镇户口迁移:
(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二)父母投靠子女的;
(三)投靠配偶的;
(四)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
(五)父母双亡的成年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六)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和未婚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七)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父母投靠另一方的;
(八)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军人未婚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军人父母投靠军人成年子女的;
(九)公民因离婚回原籍投靠父母的;
(十)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仍与公婆或岳父母共同居住,需投靠公婆或岳父母的;
(十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核认为确需要解决的特殊情况。